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有限责任公司悦山、翠湖翠园、冰上基地、溪树庭院南北区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黑******有限责任公司悦山、翠湖翠园、冰上基地、溪树庭院南北区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0222FW******
1.3 采 购 人:黑******有限责任公司
1.4 代理机构:黑龙江******有限公司
1.5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6 采购预算:210元/车(含税,车辆容积为6.5-7立方)。
1.7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服务内容:悦山国际、翠湖天地(翠园)、冰上基地、溪树庭院(北区)、溪树庭院(南区)小区建筑垃圾清运服务。
2.2 服务期限: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
2.3 服务地点:翠园: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842号;悦山国际: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470号;冰上基地:道外区南通大街128号;溪树北区: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尔滨大街666号;溪树南区: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尔滨大街760号。
2.4 付款方式:甲方按月支付服务费用,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意向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意向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及一般纳税人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意向供应商近2年(2019年4月1日-采购文件获取截止之日)须具备1个建筑面积不少于30万平方米小区项目垃圾清运业绩(提供体现服务期限的中标通知书或委托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意向供应商须具备铲车(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意向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垃圾运输准运证(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05月15日09:00至2021年05月18日16:00(北京时间)。
4.2采购文件每包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银******************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采购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不能参与评审。
5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金额: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5.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8日17:00前
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银******************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用按时足******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9日9:00
6.2 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6.3 响应文件送达要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7 响应文件的审核
7.1 审核时间:2021年05月19日9:00
7.2 审核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2楼203会议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99-9号辰能大厦B座
联 系 人:吕女士
电 话:0451-******
代理机构:黑龙江******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451-******、87200290
附件:供应商报名、缴纳保证金、下载采购文件流程.docx